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憲法解釋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s 
開課學期
107-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翁岳生 
課號
LAW7213 
課程識別碼
A21 M419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五3,4(10:20~12:10) 
上課地點
法研5 
備註
大學部開放5個名額加簽。與張文貞合授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25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71LAW7213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學期憲法解釋課程的主題是「第五屆以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研究:威權脈絡下的憲法解釋功能」。

在學理上,司法違憲審查制度具有維護人權以及憲法最高性的功能。同時,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的存在,也普遍被認為是維繫憲政主義不可或缺的一環。然回顧政治現實,能讓司法違憲審查制度完整運作的條件,並非永遠存在。以我國為例,即歷經自1949年開始至1987年結束達38年的戒嚴時期(Period of martial law),此時統治者為了維繫政權,有意的懸置憲法與法律,以追求不受節制的政治權力。

在這樣的威權脈絡下,司法違憲審查制度如要發揮功能,必須仰賴大法官對於解釋技巧(Judicial skills)以及司法策略(Judicial strategies)的運用。其中一條可行的路徑,即是大法官透過使用這些技巧與策略(如警告性解釋、定期失效宣告),讓司法權永遠都是最後裁決者的定位,轉換為開啟並促進其他憲法機關間對話的協調者。而這樣的方式,也使大法官在威權的脈絡下,能在避免與統治者進行正面衝突的情形下,盡量完成人權保障的任務。

基此,本學期的目標在於,透過分析第五屆前(1948年至1994年)的大法官釋字,去發掘大法官在威權脈絡下,究竟運用了那些司法策略,發揮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的功能,避免司法成為統治者的禁臠。
 

課程目標
上開議題皆為我國司法違憲審查違憲宣告類型值得研究的課題,故本學期將以此作為中心,進行深入的討論。 
課程要求
本課程是一個以同學討論、參與為主的課程,因此,同學的充分準備與參與是這門課成功與否的關鍵。此外,修課同學於學期初即會進行釋字認領,針對大法官解釋以投影片展示課堂報告,期末再提出完整報告。所有的報告預計都將以個人(或組別)為單位,學期成績評量主要也以個人(或組別)為單位,以學期中的每次的上課報告以及期末書面綜合評量核算。從第四週開始,修課同學須依照所認領釋字的週次安排進行解釋的課堂報告,報告同學請於報告當週二17:00前上傳投影片資料到Ceiba討論區。

報告內容須著重包含:
1.由解釋聲請書、當時媒體報導,觀察本號解釋的歷史脈絡背景。

2.整理本號解釋的決定,含主要理由與意見書,討論如何回應聲請書的事實與法律爭點。

3.評析大法官違憲宣告類型的策略,如何面對當時各種挑戰與限制,使相關憲政功能得以強化?對照到司法院提出不同版本的憲法訴訟法草案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其對於憲法效力及宣告類型的相關規定,是否有助於強化大法官的憲政功能?

4.藉由比較相關解釋或素材,分析行政或立法部門如何回應該解釋、解釋是否為政治部門所落實及其原因?解釋又是何時才得到回應與落實及其原因?市民社會的反應為何?在這些過程中違憲宣告類型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若時間及能力許可,強烈建議透過不同國家的宣告類型之實踐觀察,提供台灣脈絡下的宣告類型實踐之比較及對話的基礎。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張文貞、葉俊榮、林子儀、黃昭元(2016),憲法─權力分立,3版,頁97-118,台北:新學林。

*翁岳生(2004),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效力之研究,收錄於公法學與政治理論—吳庚大法官榮退論文集,頁1-39。

*翁岳生(2011),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台灣民主政治及法治主義之發展,台灣法學雜誌,178期,頁1-22。

*WEN-CHEN CHANG, LI-ANN THIO, KEVIN YL TAN & JIUNN-RONG YEH (2014), CONSTITUTIONALISM IN ASIA: CASES AND MATERIALS 443-461.

*Richard Mailey, Weak-Form Judicial Review as a Way of Legally Facilitating Constitutional Moments?, I.CONNECT (Feb. 22, 2018), http://www.iconnectblog.com/2018/02/weak-form-judicial-review-as-a-way-of-legally-facilitating-constitutional-moments/.

*下列草案中關於解釋效力之部分: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2002年版。
憲法訴訟法草案,2005年版。
憲法訴訟法草案,2008年版。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2013年版。
憲法訴訟法草案,2018年版。
*各週指定之司法院解釋。 
參考書目
待補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09/14  課程介紹 
第2週
09/21  教師授課
 
第3週
09/28  第一屆大法官:憲法上的法官與司法獨立

司法院釋字第13號
比較:司法院釋字第392號

報告人:張慶言
評論人:洪建智 
第4週
10/05  第一屆大法官: 憲法機關的提案權

司法院釋字第3號
比較:司法院釋字第175號

報告人:袁育霖
評論人:張林浩 
第5週
10/12  第一屆大法官:權力分立之落實-黨國分離/Administrative review

司法院釋字第5號、第7號、第20號

報告人:劉又綺
評論人:張廷睿 
第6週
10/19  第三屆大法官:憲法第8條之內涵/ Procedural constitutional rules:

司法院釋字第130號
比較:司法院釋字第392號
參考:司法院釋字第105號

報告人:賴建宏
評論人:黃柏家 
第7週
10/26  第三屆大法官:司法獨立-法官依法獨立審判/ Advisory review

司法院釋釋字第137號
比較:司法院釋字第216號

報告人:何思奕
評論人:何育庭 
第8週
11/02  第四屆大法官:人身自由/ Advisory review/ Delayed declarations of invalidity

司法院釋字第166號
比較:司法院釋字第251號

報告人:陳麗安
評論人:周宛萱 
第9週
11/09  第四屆大法官:獎投條例/Administrative review

司法院釋字第195號

報告人:郭家銘
評論人:邱創昕 
第10週
11/16  第五屆大法官:婚姻權利之保障

司法院釋字第242號、362號(宣告法律「適用上違憲」)

報告人:朱虹樺
評論人:張慶言

第五屆大法官:政治議題/非本案的實體解釋

司法院釋字第328號

報告人:林士耘、陳宇宏
評論人:袁育霖 
第11週
11/23  停課一次 
第12週
11/30  第五屆大法官:軍人轉任文職/Advisory review

司法院釋字205號、250號

報告人:邱創昕
評論人:劉又綺 
第13週
12/07  第五屆大法官:中央民代改選/Advisory review

司法院釋字第261號

報告人:周宛萱
評論人:賴建宏

第五屆大法官:選舉權與學歷限制/Advisory review

司法院釋字第290號

報告人:何育庭
評論人:何思奕 
第14週
12/14  第五屆大法官:學校職員之任用資格/ Procedural constitutional rules


司法院釋字第278號

報告人:黃柏家
評論人:陳麗安

第五屆大法官:國安法/Administrative review

司法院釋字第265號
參考:司法院釋字第105號

報告人:張廷睿
評論人:郭家銘 
第15週
12/21  第五屆大法官:房屋交易稅/Delayed declarations of invalidity

司法院釋字第218號

第五屆大法官:稅捐之複查/Delayed declarations of invalidity

司法院釋字釋字224號(首度宣告法律違憲並「定期失效」)

報告人:張林浩
評論人:朱虹樺 
第16週
12/28  第五屆大法官:選舉保證金與政黨

司法院釋字第340號(首度宣告「法律」違憲且「立即失效」)

報告人:洪建智
評論人:林士耘、陳宇宏 
第17週
01/04  期末總結、聚餐